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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締鴻有限公司 ( JAY CASTER & COMPANY ) 旗下品牌「金豬GOLDENPIG」(以下簡稱本公司)遵循中華民國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之規定,保障您的購物權益。

一、 七日鑑賞期 (猶豫期)
鑑賞期定義: 依據《消保法》規定,本公司提供您自商品簽收日(以物流單據或超商取貨紀錄為準)次日起算七日內的猶豫期服務。
非試用期: 七日鑑賞期並非試用期。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完整包裝(包含主體、配件、內外包裝、隨附文件、贈品等)才能辦理退換貨。
無條件退貨排除: 依據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,若商品屬客製化雷射刻字服務,則不適用七日鑑賞期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
二、 退換貨條件與流程
1. 退貨流程
申請時限: 請務必於七日鑑賞期內,透過客服信箱或電話聯繫我們提出退貨申請。
商品狀態要求:
商品本體必須無刮傷、無使用痕跡、無人為損壞
商品必須保持完整包裝,包含專屬「豬寶盒」、防塵袋、保固卡及所有隨附文件。若配件或包裝遺失、毀損,將影響退貨權益。
退貨運費: 若為商品瑕疵寄送錯誤,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若為個人因素退貨,運費須由消費者負擔。
退款作業: 本公司將在收到退貨商品並完成品檢(約 3-5 個工作天)無誤後,於 7-14 個工作天內完成退款作業。
2. 換貨流程
申請條件: 原則上,本公司僅接受因商品瑕疵寄送錯誤所提出的換貨申請。
處理方式: 請聯繫客服,確認商品狀態後,本公司將會為您安排新的商品寄送。

三、 無法退換貨的情形
在以下情況,恕無法接受您的退換貨申請:
超過七日鑑賞期時限。
商品本體有刮傷、磨損、髒污、損壞,或已被人為使用。
商品之「豬寶盒」、包裝或配件遺失、損毀,導致商品無法回復原狀。
商品為客製化雷射刻字之訂製品。
惡意或大量退換貨,本公司有權拒絕受理。

四、 注意事項
發票處理: 若商品隨附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一併寄回。若為電子發票,則無需寄回。
組合商品: 若購買組合優惠商品或滿額贈活動,退貨時須將組合內所有商品及贈品一併退回。
退回方式: 請以原紙箱妥善包裝退回,若因包裝不當造成商品毀損,本公司有權拒絕退貨或向您求償。

五、 聯繫客服
若您有任何退換貨需求或疑問,請提供您的訂單編號並透過以下方式聯繫我們:
客服信箱: service@goldenpig.com.tw
客服專線: (02) 6604-2113
服務時間: 週一至週五 09:00 - 18:00 (例假日除外)